近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聘书颁发仪式暨工作部署会议。会议解读了辽宁省、大连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监督机制开展破坏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50名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社会监督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从充分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保障三个方面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提出了工作建议,并对全系统保障监督行为做了具体部署。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大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社会监督员的责任重大,应不辱使命,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的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工作,恪尽职守,为优化和提升大连市营商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
为进一步优化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8月初,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选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社会监督员。经过基层推荐、市生态环境局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50名社会监督员。他们来自不同行业、不同岗位,涵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协会等不同社会领域,能够充分反映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具有广泛代表性。
同时,大连市出台了《大连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化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监督机制开展破坏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监督员参与正常环境执法和环境信访工作,参加审议不予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会议。社会监督员对监督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依法执法等情况进行监督,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全市及本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助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正能量,不断推进完善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和监督机制,全面促进生态环境执法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
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有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和联络员、生态环境产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全市50名社会监督员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