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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专项整治“不合理低价游”
发布时间:2021/08/04  |  来源:江西日报  |  专栏: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
 

近日,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有效遏制“不合理低价游”问题,优化企业诚信经营市场环境,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天下英雄城——南昌”的城市旅游形象,南昌市旅发委、南昌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部署了专项整治“不合理低价游”活动。

据了解,南昌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经过认真调研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结合该市实际制定了首批 “诚信旅游指导价”,向社会发布。协会要求各旅行社要按照统一部署,对明显低于“诚信旅游指导价”销售的旅游产品坚决下架。同时,清理其他线路产品,下架并杜绝宣传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南昌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今后将陆续推出更多的“诚信旅游指导价”,供广大游客参考选择。

今后,各旅行社在产品设计、宣传、销售过程中,必须依法依规,找准产品定位,科学核算产品成本,通过产品质量、优质服务来吸引更多的游客。不得以不合理低价来诱骗旅游者,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来误导旅游者,不得有与旅游者不签订合同或签订不规范合同行为,不得通过违规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如游客确有购物需求,需按照《旅游法》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一方面,该市将针对企业“不合理低价游”行为,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对涉及“不合理低价游”的游客投诉,将从严、从快处理。在日常旅游市场监管中,一旦发现“不合理低价游”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将严格查处无证经营、非法办事处、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将继续排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分批次向社会公布产品行业指导价,下架“不合理低价游”相关产品,维护南昌市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南昌市还将就国家旅游局对“不合理低价游”的5种行为和欺骗、强制购物的8种行为的认定意见,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呼吁广大市民不要选择“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在选择、购买旅游产品时,要防范“不合理低价游”背后的陷阱,认清企业资质,签订真实有效的旅游合同,保留好交款凭证等相关资料。尤其不能因为图便宜,故意选择“不合理低价游”,并配合企业签订虚假合同规避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旅游局2015年10月25日发布的“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的意见,这种行为导致的损失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南昌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制定了首批南昌市旅游产品诚信旅游指导价向社会公示:

1、云南昆大丽双飞六日游,旺季2200元/人,淡季1600元/人;

2、海南双飞五日游,旺季1800元/人,淡季1400元/人;

3、湖南张家界玻璃桥、凤凰古城汽车三日游,399元/人;

4、长沙花明楼、韶山二日游,288元/人;

5、省内一日游,60元/人;省内二日游,150元/人。

该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今后将陆续推出更多南昌市旅游产品“诚信旅游指导价”,供广大游客参考。(本报记者 钟秋兰)

江西日报|2021/08/04